新规!拖欠物业费将影响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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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停放费标准是否合理?空置房屋的物业费是否应该打折?装修的建筑垃圾清运费怎么收?物业服务收费怎么收?

如今,这些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都有答案了!

《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并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针对近年来各地物业服务收费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回应。

 

看点一、空置房物业费不再减免!

 

房子还没装修没入住,物业费到底该不该打折?根据老的办法,空置房物业费按不低于合同约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交纳。

新《办法》则有了新变化,取消了空置房收费减免的相关规定。

新《办法》明确规定,业主应当从房屋买卖合同(符合竣工交付条件)、入住通知书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开始,按月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用。

 

 

  看点二、物业费如何收? 政府定价! 

 

据悉,新《办法》由省发改委与省住建厅共同修订。新《办法》提出,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和其他服务费,并分别明确了三个收费的内涵。

 

 

至于如何定价,新《办法》也提到, 设区市、县(市)发展改革(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物业公共服务平均成本、*低工资标准、社会统筹基数及缴费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幅度以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

依据本地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制定相应的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

 

  看点三、物业乱收费将被纳入征信 

 

在新《办法》中明确了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物业服务行业诚信管理。

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有超标准收费、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费、低于服务等级提供服务等行为的,由相关部门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并给予相应惩戒。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有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等行为且经法院判决仍拒绝交纳的,应纳入其个人信用档案。

 

  看点四、明确规范垃圾清运、停车收费 

 

据了解,新《管理办法》对投诉较多、矛盾集中的垃圾清运收费、停车收费、车辆出入证收费、门禁卡收费等问题进行了专门明确和规范。

 

垃圾清运

新《管理办法》规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其物业进行室内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清运公司清运,并承担清运费用和处置费。

 

车辆出入

新建住宅小区实行门禁出入证(卡)管理的,建设单位应当为业主免费配置必要数量的出入证(卡)和汽车出入卡;
改造升级实行出入证(卡)管理的物业管理区域,应当为业主免费配置必要数量的出入证(卡)和汽车出入卡。

 

 

其他需求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另有需求申请办理的,可以适当收取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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