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网早班车|征求意见!南京物业收费标准拟14年来首次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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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早讯:

1、国家统计局官方发布了《2020年6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数据显示,6月南京二手房价格环比上涨了0.5%,同比则涨了5.7%;新房价格环比也涨了1.0%,同比上涨了6.1%。

从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来看,2020年6月南京二手房价格环比上涨了0.5%,环比连涨了4个月;同比也上涨了5.7%,实现了22连涨。

新建商品住宅方面,6月销售价格环比上月上涨了1.0%,连涨了4个月;同比涨幅为6.1%。

2020年6月份,面对复工复产复业复市继续推进,住房需求持续释放,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一城一策、因城施策,维护供需平衡,维持市场秩序,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价格微涨。

一、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回落,二三线城市涨幅略有扩大

6月份,初步测算,4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6%,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分别上涨0.4%、0.5%、0.6%和0.8%。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1.0%,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分别上涨0.7%、0.4%、0.8%和1.9%。31个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9%和0.5%,涨幅比上月分别扩大0.3和0.1个百分点。35个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8%和0.5%,涨幅比上月分别扩大0.1和0.2个百分点。

二、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涨幅有所扩大,二三线城市涨幅延续回落态势

6月份,初步测算,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3.3%和5.2%,涨幅比上月分别扩大0.4和1.1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3%,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2.0%,涨幅与上月相同,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涨幅均连续14个月相同或回落。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4.6%和2.0%,涨幅比上月分别回落0.2和0.1个百分点,均连续15个月相同或回落。


2、南京发改委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关于贯彻<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等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新的收费标准分为五个等级:

多层住宅为每月每平方米0.5元-1.7元

高层住宅为每月每平方米0.9元-2.6元

调整后,物业费*高标为2.6元/㎡·月,相较此前高层住宅*高收费标准(1.9元/㎡·月),上涨了36.8%!

一、物业服务收费政策修订、调整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是完善物业服务等级内容,原有的物业服务等级内容操作性不强,修订后将服务等级调整为五级,每个等级都从基础服务等七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和细化,每一项都有具体的量化标准,便于物业服务企业操作执行。

二是调整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标准,平均调价幅度为33%,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处于中等水平。汽车停放费、车位租金政府指导价标准未调整,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汽车停放费、车位租金的定价管理形式未调整,装修垃圾清运费由原来的政府指导价调整为市场调节价。

三是非普通住宅和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细化了非普通住宅认定范围。

四是简化收费管理模式,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物业服务收费由原来的核准,改为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简化程序,减轻物业服务企业负担。

二、政府指导价新标准的适用范围?

新建普通住宅交付前,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执行新的政府指导价标准。

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既有普通住宅,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需要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依法按规定程序进行,具体包括两种情况:

1、业主大会成立前,按照《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履行下列程序,即:

(1)物业服务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上一年度物业项目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报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三十日;

(2)物业服务企业将拟调整的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三十日,并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区价格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3)调价方案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日。

2、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以下为征求意见稿全文内容:

公众可登录市发改委网站了解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政策修订、调整的具体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电子邮箱njgj2014@163.com。


3、近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青年人才培养集聚专项行动的意见》,推出“四大专项行动”以及一系列配套支持政策,涵盖选拔、评价、激励、服务等6个方面,覆盖青年人才从“起跑”到“起飞”的各个阶段,以满满干货吸引全球青年人才来到江苏乘风破浪、干事创业。

省级人才计划大幅提高对35岁以下青年人才的支持比例;特别优秀的青年人才可免予评审直接纳入人才计划进行培养;试行全职在苏外籍高层次人才进事业编或参加事业单位*保险…

配合“四大专项行动”,《意见》专门制定了六个方面的改革举措,精准突破青年人才来苏的“关键难处”。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专门提供精准服务,妥善解决青年人才普遍关心的住房、子女*、融资贷款等现实问题。具体来看:

加大人才房供给力度,对纳入人才支持计划的,确保做到“一人一房”

支持建设青年人才公寓,或通过新建、购买、租赁和发放“购房券”等,为青年人才提供安居保障。

支持高校兴办、合办幼儿园和中小*,推动按照就地就近和“多选一”原则安排高层次青年人才子女入学。 

 对配偶在异地就业的急需紧缺青年人才,各地和用人单位积极创造条件,优先统筹安排工作或发放一定年限的生活补助。 

拓展人才金融产品,鼓励向青年人才提供免抵押、免担保消费贷创业缓解青年人才融资难问题。 

鼓励瞄准高端和急需青年人才,参照个人薪酬加大贡献奖励力度。

在当前国际国内环境快速变化的情况下,江苏加快转型升级打造人才高地,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不同于以往的人才新政!这一次,江苏瞄准的是“青年人才”!并且提出发放“购房券”!

值得一提的是,江苏曾经有多个城市向人才发放过“购房券”。

比如江苏泰兴:来该市企业就业的全日制“985”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也可申领5万元的“购房券”、全日制“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可申领4万元的“购房券”。再比如江苏宿迁:全职在宿迁中心城市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紧缺急需人才,给予5-20万元“购房券”。

那么,眼下省内城市将如何操作?作为省会的南京又将如何具体实施?我们将拭目以待!

 


4、国家电影局官网发布《国家电影局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推进电影院恢复开放的通知》明确,低风险地区在电影院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可于7月20日有序恢复开放营业。中高风险地区暂不开放营业。

同时,通知里还有这些防控要求:

1、全部采取网络实名预约、无接触方式售票;实行交叉隔座售票,保证陌生观众间距1米以上;每场上座率不得超过30%。

2、建立值守制度,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管理,监督进入影院区域的工作人员和观众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对号入座;电影放映场所原则上不售卖零食和饮料,影厅内原则上禁止饮食。

3、合理安排场次,电影放映场所减少放映场次,日排片减至正常时期的一半,控制观影时间,每场不超过两个小时,延长场间休息时间,对影厅充分清洁与消毒;不同影厅错时排场,避免进出场观众聚集;

4、登记观众信息,检查体温,未戴口罩和体温37.3度以上者不得进入。


 国内要闻:

1、新版《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已完成修订,于7月16日发布。7月17日起,北京市2020年度积分落户工作将正式启动,优化6项具体指标操作。

 

2、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加强商品住宅网签销售信息公开的通知,加强商品住宅网签销售信息公开,提高房价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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